图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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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生物安全法律汇编](https://www.shukui.net/cover/23/31335975.jpg)
- 石宝祥主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 ISBN:9787109243637
- 出版时间:2018
- 标注页数:685页
- 文件大小:99MB
- 文件页数:704页
- 主题词:生物工程-安全法规-汇编-新西兰-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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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生物安全法,19931
生物安全法修正案(第2号),2008156
生物安全法案改革法,2012157
Biosecurity Act 1993162
Biosecurity Amendment Act(No 2)2008350
Biosecurity Law Reform Act 2012351
有害物质与新生物体法,1996356
有害物质与新生物体(转基因生物体)法修正案,2002500
有害物质与新生物体(批准与执行)法修正案,2005501
有害物质与新生物体法修正案,2010502
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New Organisms Act 1996506
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New Organisms(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Amendment Act 2002679
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New Organisms(Approvals and Enforcement)Amendment Act 2005681
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New Organisms Amendment Act 2010682
法案名称11
1.法案引用名和生效日期11
第1章 导言11
2.名词解释11
2A.进口的释义18
2B.生物体说明的释义19
3.本法对来源不明综合病症的适用19
4.本法对领海的应用19
5.本法对政府的约束力19
6.土地可包括部分道路分界线19
7.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19
7A.与《资源管理法,1991》的关系20
7B.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环境影响)法,2012》的关系21
7C.免除行动决议公告21
7D.法规可持续免除21
7E.必须以认可的形式和方式使用JBMS提供边境信息21
7F.使用JBMS向部门提供边境信息的义务22
第2章 职责、权力和义务22
部长22
8.责任部长的职责22
9.责任部长的权力22
10.部长对于国家计划的职责23
11.部长的其他权力23
12.责任部长索取资料24
总干事24
12A.总干事负责领导全面工作24
地方权威机构24
12B.地区委员会负责区域性工作的领导24
13.地区委员会的权力24
14.区域性权威机构的权力25
15.地方权威机构权力的转移26
第3章 风险物品的进口26
16.第3章 的目的26
16A.进口的一般义务27
16B.进口商遵守进境健康标准的义务27
16C.进口商勿弃物品的义务27
航运工具的到达27
17.预计抵达新西兰的航运工具的通知27
17A.进口货物报告28
18.航运工具抵达新西兰29
19.某些航运工具负责人对检疫官员或被授权人指令的服从29
进境健康标准30
20.进境健康许可证[已废止]30
21.签发进境健康许可证的标准[已废止]30
22.进境健康标准的含义30
22A.独立评估委员会的建立程序[已废止]31
23.从草案到建议31
24.审查31
24A.发布32
24B.修正案、撤销、中止和恢复32
24C.公布32
24D.合规性32
航运工具风险管理标准33
24E.航运工具风险管理标准含义33
24F.从草案到建议33
24G.发布34
24H.修正案、撤销、中止和恢复34
24I.公布34
24J.合规性34
24K.航运工具风险管理计划35
风险物品的放行许可35
25.允许进入新西兰的物品35
26.检疫官员签发的许可36
27.许可的签发条件36
27A.许可后要求37
28.签发生物安全许可的限制37
28A.对新的可疑生物的处理37
28B.某些新生物和合格生物的生物安全许可38
29.控制限制性生物体38
检查、申报等38
30.未申报的入境物品38
30A.对无主物品的处理38
31.航运工具抵岸39
32.与航运工具有关的权力40
33.航运工具上的风险物品40
34.登陆40
35.生物安全管制区内人员的义务41
35A.在生物安全管制区停留人员的义务41
36.风险物品的运输42
37.首次抵达港口的批准42
37A.对非首次登陆港口航运工具的批准42
37B.批准的中止43
37C.对港口经营者的规定43
37D.总干事与首席执行官的磋商43
38.进口商档案43
39.临时场所和隔离场所的批准和取消43
40.场所经营者的批准和取消44
40A.场所审批的中止45
40B.通知要求45
40C.中止和延期的效力46
40D.经营者批准的中止46
40E.通知要求46
40F.中止和延期的效力47
41.检疫隔离区域的指定47
信息共享规定的定义47
41A.定义47
信息共享的临时安排[已废止]48
41B.第41C~41E条的目的[已废止]48
41C.对边境信息的临时收集[已废止]49
41D.如向海关或其他机构提供信息,必须遵守本法或根据本法提供边境信息的要求[已废止]49
41E.对边境信息的临时获取[已废止]49
41F.第41B~41E条和41E条制定的协议的期满[已废止]49
联合边境管理的信息共享49
41GAA.应用第41G~41I条49
41G.边境信息的收集49
41H.如向海关或其他机构提供信息,必须遵守本法或根据本法提供边境信息的要求49
41I.政府部门可获取边境信息50
第4章 监督和防范50
42.第4章 的目的50
43.提供信息的义务50
44.通知的一般义务50
45.须申报的生物51
46.对须申报的生物进行报告的义务51
47.已进口的风险物品[已废止]51
48.索取资料的权力51
49.资料的利用52
50.鉴定系统52
51.与生物体鉴定有关的义务52
52.对有害生物或有害生物体的交流52
53.生物体所有者的义务52
第5章 对有害生物的管理53
54.第5章 的目的53
55.责任部长指定决定权53
政策指令53
56.责任部长通过国家政策指令提供领导53
57.制定国家政策指令的程序54
58.修订或撤销和替换国家政策指令的程序55
有害生物管理计划55
国家有害生物管理计划55
59.第60~67条定义55
60.规则和计划与法律的关系55
61.第一步:由提案发起的计划55
62.第二步:满足要求56
63.第三步:满足磋商或更多磋商的要求57
64.第四步:计划编制和管理机构决议的批准57
65.第五步:计划内容和要求的实现59
66.制定计划59
67.豁免规则59
区域有害生物管理计划60
68.第69~78条定义60
69.规则与法律的关系60
70.第一步:由提案发起的计划60
71.第二步:满足要求61
72.第三步:满足磋商或更多磋商的要求62
73.第四步:计划编制和管理机构决议的批准62
74.第五步:计划内容和要求的实现63
75.第六步:计划决议64
76.环境法庭对计划的应用64
77.制定计划64
78.豁免规则65
途径管理计划66
国家途径管理计划66
79.第80~87条定义66
80.规则和计划与法律的关系66
81.第一步:由提案发起的计划66
82.第二步:满足要求67
83.第三步:满足磋商或更多磋商的要求68
84.第四步:计划编制和管理机构决议的批准68
85.第5步:计划内容和要求的实现69
86.制定计划69
87.豁免规则69
区域途径管理计划70
88.第89~98条定义71
89.规则与法律的关系71
90.第一步:由提案发起的计划71
91.第二步:满足要求72
92.第三步:满足磋商或更多磋商的要求73
93.第四步:计划编制和管理机构的决议的批准73
94.第五步:计划内容和要求的实现74
95.第六步:计划决议74
96.向环境法庭提出计划仲裁申请75
97.制定计划75
98.豁免规则75
计划的落实77
99.第100~100G条定义77
100.管理机构77
100A.第6章 权力77
100B.操作计划78
100C.计划期限78
100D.计划审查78
100E.批准、修订或撤销及替换国家政策指令后计划的审查79
100F.如未审查区域计划则可向环境法庭提出申请79
100G.计划的细微变更80
委员会与区域计划相关的权力和义务80
100H.委员会的权力和义务80
赔偿80
100I.赔偿80
计划实施资金81
100J.第100K~100S条定义81
100K.支出限制81
征税筹款81
100 L.征税法令81
100M.法令的效力82
100N.法令的内容82
100O.税款信托账户83
100P.征税审计83
100Q.审计员要求获得文件的权力84
100R.管理机构解释征税84
100S.法令是可证实文书84
税收资助84
100T.区域有害生物管理计划或区域途径管理计划84
100U.国家有害生物管理计划或国家途径管理计划85
小型管理计划85
100V.地区委员会可宣布小型管理计划85
100W.行使计划下的权力86
第5A章政府/行业预备或响应协议86
100X.第5A章的目的86
100Y.第5A章的定义86
100Z.政府/行业预备或响应协议87
100ZA.行业组织87
100ZB.预备或响应征税法令88
100ZC.法令的效力88
100ZD.法令的内容89
100ZE.征税金额信托账户89
100ZF.征税审计90
100ZG.审计员要求获得文件的权力90
100ZH.法令是可证实的文书91
第6章 管理规定91
任命初授权91
101.首席技术官91
102.副首席技术官91
103.检疫官员、被授权人和被委任人92
104.被授权人守则92
105.被授权人的授权93
105A.收回权力或职责93
105B.审计员的任命94
105C.审计94
105C.审计员的一般义务94
105E.审计员的权力94
105F.有关进入权的审计员义务95
行政权力95
106.要求协助的权力95
107.为检查未经许可风险物品的扣留权95
107A.为检查未获授权物品的扣留权95
107B.为公共健康或法律执行目的的扣留权96
108.搜查的权力96
109.检查的权力97
110.检查住宅、建筑区等的许可证98
111.进入违法场所的许可98
112.行使进入职权的权利99
113.记录资料的权力99
114.一般权力99
114A.飞机上物品或物质的使用100
115.警犬和器材的使用100
116.未授权物品的没收和处理权100
117.费用和赔偿101
117A.作为其他法案的证据而没收和扣押物品或文件101
118.获得证据的权力102
119.没收被遗弃物品的权力102
120.截获风险物品的权力102
121.检查生物体的权力102
121A.向某地放置物品或物质的权力103
121B.某些实验的禁止或控制103
122.做出指示的权力104
123.预防接种等的权力104
124.不支付费用情况下销毁生物的权力104
125.临时场所指示104
126.对临时场所和隔离场所的检查和干预104
127.对进口生物体的销毁105
128.对不履行责任者采取措施的权力105
129.留置权106
地区和区域控制106
130.限定地区的公布106
131.管制地区的公布106
132.设置路卡、警戒线、检查站等107
133.限定地区和受控区域公告的时限108
134.地区管制令的执行108
成本收回109
135.成本收回选项109
136.无法偿还109
137.征税109
138.法令是可证实文书110
139.征税的限制110
140.征税法令的内容110
140AA.征收补偿边境受理费用的税款110
140AB.边境受理征税法令的内容111
140A.建立给总干事支付税款的信托账户支付111
141.征税法令的效力112
141A.建立对总干事征税进行记录的法令112
141B.对总干事征税的审计112
141C.审计总干事征税的目的113
141D.审计人员要求获得报表和记录的权力113
142.争端的解决113
生物安全数据库114
142A.创建114
142B.地方权威机构提供的信息114
142C.访问、使用或公开114
142D.个人可要求总干事不得访问、使用或公开信息115
142E.自愿提供信息116
自动电子系统116
142F.系统安排116
142G.系统使用的效力116
风险预测117
142H.风险预测信息的保存与使用117
个人信息公开117
142I.个人信息在新西兰境内的公开117
142J.个人信息在新西兰境外的公开118
142K.紧急状态下需在新西兰境外公开个人信息118
资料汇编119
142L.第142M~142S条定义119
142M.编入生物安全文件120
142N.对汇编材料提议的磋商要求120
142O.汇编材料修正或替换的效力120
142P.汇编材料的证明121
142Q.汇编材料到期的效力121
142R.获得汇编资料121
142S.其他法令的效力121
第7章 紧急措施121
143.第7章 的目的121
144.生物安全紧急状态的宣布122
145.紧急状态处置权122
146.紧急状态的期限122
147.通知众议院123
148.众议院的生物安全紧急状态撤销[已废止]123
149.赔偿[已废止]123
150.生物安全紧急状态规章123
151.紧急状态规章是可证实文书124
152.临时管制措施124
153.有害生物调查后的赔偿[已废止]124
第8章 执行、违法和处罚124
遵从令124
154.范围124
154A.内容125
154B遵从令送达125
154C.合规性125
154D.变更或取消125
154E.上诉至地方法院126
154F.上诉至高级法院、上诉法院或最高法院126
154G.上诉的效力126
罚金127
154H.罚金指令127
154I.负责人和雇主的责任128
154J.金额128
154K.代替罚金指令的其他指令或罚金指令的其他附加指令128
154L.同时进行的刑事诉讼和罚金诉讼129
违法行为129
154M.第154M条违法129
154N.第154N条违法129
154NA.第154NA条未能提前更新所提供信息的相关违法131
154O.第154O条违法131
155.许可证明等133
156.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责任133
157.处罚133
158.交付管理机构罚款[已废止]134
159.对于除边境违法行为外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134
159A.对于边境违法行为以快速违法通知程序进行起诉135
160.罚款、费用及罚金收缴部门136
160A.对部分已申诉的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已废止]137
161.诉讼中的证据137
162.特定违法提起诉讼的期限138
第8A章专属经济区139
162AA.本章定义139
162AB.本法在EEZ的适用范围139
162AC.本法对抓捕EEZ鱼类和哺乳动物的适用范围139
162AD.解释139
162AE.第3章 目的139
162AF.航运工具计划到达EEZ通知139
162AG.航运工具到达EEZ140
162AH.负责特定航运工具遵守检疫官员或被授权人指令的人员140
162AI.登船140
162AJ.航运工具相关权力140
162AK.航运工具上的风险物品140
162AL.提供信息的义务140
162AM.通知的一般义务140
162AN.报告须申报生物的义务140
162AO.第二步:满足要求141
162AP.第四步:计划编制和管理机构决议的批准141
162AQ.第二步:满足要求141
162AR.第四步:计划编制和管理机构决议的批准141
162AS.第5A章定义141
162AT.管制地区的宣布141
162AU.生物安全紧急事件的宣布141
162AV.紧急处置权141
162AW.临时控制行动141
162AX.法规的通用条款141
第9章 其他规定141
162A.赔偿141
163.对检疫官员和其他人员的保护142
164.对物品的责任142
164A.发布指令或制定要求的程序142
164B.对第164A条适用的说明143
164C.有害生物体的登记143
164D.规章磋商143
165.规章144
165A.第41A条(1)款中部门相关的边境管理职能定义的相关规章146
166.与规章相关的一般性条款147
167.废止和撤销147
168.法律修改147
第10章 补充条款和临时条款147
169.为临时行政性目的制定的《动物法,1967》补充条款[已废止]147
170.为临时行政性目的制定的《植物法,1970》补充条款148
171.为临时行政性目的制定的《养蜂法,1969》补充条款[已废止]148
172.紧急情况公告暂行条例148
173.对暂行条例的行使期进行延续的规定148
174.与检疫官员相关的临时条款等148
175.检疫场所指定暂行条例148
176.进口许可和豁免的过渡[已废止]148
177.根据《动物法,1967》第13A条制定的暂行条例149
178.对牛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及鹿结核病的临时措施149
179.控制农业有害生物的临时措施[失效]149
180.对某些屠宰动物的赔偿[失效]149
181.控制植物有害生物的临时措施[失效]149
182.控制蜜蜂疾病的临时措施[失效]149
183.控制包囊虫病的临时措施[失效]149
184.指定入境口岸149
184A.指定为批准、准许的港口149
185.179~183条的作废150
185A.《有害物质与新生物体法,1996》生效时在新西兰非法出现的生物150
附表1 准备有害生物管理战略提案需考虑的事项[已废止]152
附表2 调查委员会的程序[已废止]152
附表3 已废止法案152
附表4 修订的法律153
附表5 修订的条例153
附表6 已废止国会法令和通告153
附表7 继续有效的条例和法令[失效]154
附表8 批准的新西兰首次入境地点154
附表9 指定为批准、准许港口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