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读条文 学民法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读条文 学民法
  • 梁慧星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ISBN:9787510910470
  • 出版时间:2014
  • 标注页数:422页
  • 文件大小:87MB
  • 文件页数:435页
  • 主题词:民法-研究-中国

PDF下载


点此进入-本书在线PDF格式电子书下载【推荐-云解压-方便快捷】直接下载PDF格式图书。移动端-PC端通用
种子下载[BT下载速度快]温馨提示:(请使用BT下载软件FDM进行下载)软件下载地址页直链下载[便捷但速度慢]  [在线试读本书]   [在线获取解压码]

下载说明

读条文 学民法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

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壹 民法通则条文解读3

第一条 [立法目的]3

第二条 [调整范围]5

第三条 [平等原则]6

第四条 [四项基本原则]7

第五条 [保护民事权益原则]11

第七条 [公序良俗]12

第八条 [民法的效力]20

第九条 [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21

第十条 [民事权利能力平等]24

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25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26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27

第五十八条 [无效的民事行为]28

第五十九条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30

第六十条 [部分无效]33

第六十二条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34

第六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38

第六十四条 [代理的类型]39

第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39

第六十六条 [无权代理]41

第六十七条 [违法代理]44

第九十二条 [不当得利]45

第九十三条 [无因管理]47

第九十八条 [生命健康权]50

第九十九条 [姓名权、名称权]52

第一百条 [肖像权]54

第一百零一条 [名誉权及人格尊严]55

第一百三十五条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56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60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时效完成后的履行]64

第一百三十九条 [时效中止]65

第一百四十条 [时效中断]65

附录1 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68

附录2 我国民法是否承认物权行为76

贰 合同法总则条文解读89

第一条 [立法目的]89

第二条 [合同定义]91

第三条 [平等原则]95

第四条 [合同自由]96

第五条 [公平原则]98

第六条 [诚信原则]100

第七条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103

第十条 [合同的形式]105

第十二条 [合同条款]106

第十三条 [要约、承诺]108

第三十六条 [形式欠缺的补正(一)]108

第三十七条 [形式欠缺的补正(二)]109

第三十九条 [格式条款]110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的无效]112

第四十一条 [格式条款解释规则]113

第四十二条 [缔约过失责任]113

第四十三条 [违反保密义务]115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116

第四十七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117

第四十八条 [狭义无权代理]118

第四十九条 [表见代理]119

第五十条 [越权行为]121

第五十一条 [无权处分合同]123

第五十二条 [无效合同]132

第五十三条 [免责条款无效]134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135

第五十七条 [仲裁条款的效力]137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的法律效果]137

第五十九条 [合同无效的特别效果]139

第六十条 [合同履行原则、附随义务]140

第六十四条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143

第六十五条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145

第六十六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146

第六十七条 [后履行抗辩权]149

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一)]150

第六十九条 [不安抗辩权(二)]151

第七十三条 [债权人代位权]153

第七十四务 [债权人撤销权]156

第七十五条 [除斥期间]162

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163

第七十八条 [推定未变更]163

第七十九条 [债权转让的原则]165

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通知]166

第八十四条 [债务转移的要件]168

第八十六条 [从债务的转移]170

第八十八条 [债权债务一并转让]170

第九十一条 [合同终止的原因]170

第九十九条 [抵销]171

第一百零一条 [提存]173

第一百零三条 [风险承担、孳息归属]173

第一百零四条 [提存物的领取]174

第一百零五条 [债务免除]175

第一百零六条 [主体混同]175

第九十二条 [后合同义务]176

第九十三条 [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权]176

第九十四条 [法定解除权]178

第九十五条 [解除权行使期限]181

第九十六条 [解除权行使、异议]182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的效果]184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185

第一百零八条 [预期违约]189

第一百零九条 [金钱债务的履行]190

第一百一十条 [强制实际履行]191

第一百一十一条 [瑕疵担保责任]194

第一百一十二条196

第一百一十三条 [法定损害赔偿、不可预见规则]197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201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204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不可抗力]204

第一百一十九条 [减轻损害规则]205

第一百二十一条 [合同相对性]206

第一百二十二条 [责任竞合]207

第一百二十三条 [特别法优先适用原则]208

第一百二十四条 [无名合同]209

第一百二十五条 [合同解释规则]209

附录3 中国合同制度:从“三法并立”走向统一合同法211

附录4 如何理解合同法第五十一条222

附录5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权利性质及其适用226

附录6 对《买卖合同解释》的解读与评论230

叁 物权法基本条文解读261

第二条第二款 [物的定义]261

第五条 [物权法定原则]264

第六条 [物权公示原则]268

第九条 [登记生效主义]269

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的职责]270

第二十一条 [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270

第十四条 [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一)]272

第十五条 [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二)]272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证据资格]275

第十七条 [权属证书的证据资格及证据力]276

第十九条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279

第二十条 [预告登记]280

第二十三条 [交付生效主义]281

第二十四条 [登记对抗主义]283

第二十五条 [先行占有]284

第二十六条 [移转返还请求权代替交付]284

第二十七条 [占有改定]285

第二十八条 [因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和征收决定发生物权变动]286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发生物权变动的生效]287

第三十条 [因事实行为发生物权变动的生效]288

第三十二至三十八条 [物权的保护]289

第一百零六条 [统一的善意取得制度]291

第一百零八条 [善意取得动产的特殊问题]293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定义]294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保与物保并存]295

第一百八十一条 [特别动产集合抵押]296

第一百八十二条 [房、地一并抵押原则]297

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物的转让]299

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的消灭]300

第二百二十三条 [权利质押]301

附录7 物权法解析:意义、对策、创新与不足302

附录8 关于质、押、典、当和按揭担保316

附录9 特别动产集合抵押——解读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327

肆 侵权责任法条文解读338

第二条 [一般条款、保护客体]338

第四条 [侵权责任优先原则]341

第五条 [特别法优先适用原则]342

第六条 [过错责任原则]343

第七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345

第八条 [主观共同侵权]346

第十一条 [客观共同侵权]346

第九条 [教唆和帮助]347

第十条 [共同危险行为]349

第十二条 [原因竞合]349

第十三条 [连带责任的承担]352

第十四条 [责任份额与追偿权]352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353

第十七条 [多人死亡情形的死亡赔偿金]353

第十九条 [财产损失的计算]355

第二十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356

第二十二条 [精神损害赔偿]356

第二十一条 [停止侵害等请求权]357

第二十四条 [双方均无过错时的损失分担]358

第二十六条 [过失相抵规则]358

第三十四条 [单位使用人责任]360

第三十五条 [个人使用人责任]360

第三十二条 [监护人责任]363

第三十六条 [网络侵权行为]365

第三十七条 [安全保障义务]367

第三十八条 [校园伤害(一)]370

第三十九条 [校园伤害(二)]370

第四十条 [校园伤害(三)]370

第四十七条 [惩罚性赔偿]373

第五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375

第五十四条 [医疗损害的过错责任原则]377

第五十五条 [说明义务及患者同意]377

第五十六条 [紧急情况下的抢救措施]378

第五十七条 [一般注意义务]378

第五十八条 [不可推翻的过错推定]379

第五十九条 [医药产品缺陷致害及输血感染]381

第六十条 [法定免责事由]381

第六十三条 [禁止不必要的检查]382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管理瑕疵损害责任]382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缺陷倒塌损害责任]383

第八十七条 [高楼坠物损害的补偿]385

附录10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成就与不足387

附录11 如何正确理解、判断因果关系410

附录12 侵权责任法是否承认不真正连带债务416

热门推荐